张太玄IP属地:内蒙古·兴安盟 发布于43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(🍊)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(cheng)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(🛒)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(📸),向收取版权收(🥪)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(🚷)由鸟人公司(si)向等娱(yu)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(ying)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(bao)料者称,“鸟人公(👦)司(😲)向(🚻)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(gong)司所有(👁)(you),而无需纳(na)入音集协的账目(🏙)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(xiang)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(🏽)平利用职务之便(bian)为其个人公司谋(mou)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(nian)月(💜)日中国裁判文书(🆕)网公布的一份民(min)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(ren)公司(si)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(pin)的(de)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(🛫)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(suo)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(wei)中(zhong)国音像著作权(💆)集体(🦇)管(guan)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(🔣)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(fei)原著表演(⛸)人及创作(📖)者,是否享有其他(🕟)权利人的著(zhe)作权无证据证(➿)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