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谋家IP属地:西藏·昌都 发布于36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(📮)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(⛲)(shou)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(tong)过(guo)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(🈯)。 南都(dou)记者查询天(🏇)眼查及中(zhong)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(🈷)(gong)司向等娱(🚆)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(su)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(pin)版权理应(👩)由音集协代理,那(🤛)么应由(you)音集协负(🍉)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(si)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(ping)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(⏩)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(song)最终以和解收(🕋)尾(🤳),和解的代(dai)价也必然(ran)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(🌛)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(qi)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(❓)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(⛔)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(📌)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(👤)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(🧤)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(🥕)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(ji)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(ding),本案(🅰)原告应为中(zhong)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(😎)公司仅为《好歌天(❔)天唱》的制作人(ren),并(bing)非原(yuan)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(🦁)否(fou)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证(zheng)据证实。